成都印象之一:“民刊”与“民刊”奖
(续:答龚明德先生)
昨天写完此帖后就贴了出来,同时短信群发给多位师友告知我写了“印象”,收到的第一个短信回复就是龚明德先生。很简单的两个字“好的”。意思是他会去看的。今天中午在MSN上有书友告诉我在龚先生的博客上贴出了龚先生的回复。并发给我了“链接”。我细看了,感谢龚先生的回复,尤其是告诉我了吴老师提供的是现金,我猜想的不对。至于我写错年会名称,不是因为我不知道,而是我在帖子中特意用了我写的“简称”,以代此会。我还是如此观点:如果龚先生等以他们个人或出资人名义授奖我肯定没有资格说三道四,既然他们是以“年会”名义,作为交了全额参加年会费用的一员出席者,我当然有资格对年会上的现象“说三道四”。因为他们在授奖时是以年会的名义(“第八届……”),所以我要对此给予质疑。并借此梳理我对“民刊”的认识。
龚先生说我下次年会可以不必参加了,这话我不知道龚先生从何谈起?从第一届“民间……年会”开始,我就收到了会议通知,但我一直没有去参加过,原因很多,更多的理由是时间上不合适。这次是第一次参加,之所以去,是因为借此到成都拜访流沙河先生、龚明德先生、吴茂华老师还有我网络上交往的书友朱晓剑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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