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的怪现象

[ 2006-8-18 11:22:23 | By: 孤舟 ]

 “应急”的怪现象

 

自从美国的“9.11”和我国的“非典”之后,因为意识到我国在对付突发事件中的薄弱,中央政府制定了相应的政府法规以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同时要求地方政府各部门也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应急预案”迅速出现了,无论是官员陈述或媒体报道都经常出现 “应急预案”的词语,该词的使用频率是高的,如同经常出现的其他时髦的“超女”、“武侠”之类的新词。

问题是在于我们的应急预案是真的应急吗?

是的,真能应急,但似乎只是“应急”。

“吉化爆炸”引发当地启动“应急预案”,当地各部门、社会各相关机构迅速按“应急”在两天内迅速控制了“爆炸事件”。全国人民的心稍许平静,还是相对满意这次应急处理,而将剩余的注意力转向了对事故的原因调查。但过了6天之后,瞠目结舌地又出现了一起紧急事件——“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哈尔宾市民被搞了措手不及,该市的“应急预案”是――――“修水管”地幌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第一次曝光地方政府的谎言。

“吉化爆炸”启动应急预案过了6天,连锁引起哈尔滨突发污染事件,严格意义上突发事件只有“吉化”一次。为何“吉化爆炸”的应急预案不能解决后来的突发事件,由此似乎可以推断这次应急预案的使用是真的只能“应急”了而无其他作用。似乎可以理解为:“我‘应急’把自家(‘吉化’)的火扑灭了,烧到隔壁家(‘哈尔滨’)的大火由他们自己启动‘应急预案’吧。”

如果都是这种预案,这种预案的有用吗?

  按同样思路类推,可以理解几年前的“非典”期间中设卡把“非典疑似病人”赶到别的地域,是“吉化爆炸”的最早“应急预案”版本了。

只是为应急而应急,那应急就只是“形式”。

但更不好地还是应急形式中地“过敏”。

就如同人突然碰到紧急情况,人体产生“应急反应”,由人体肾上腺分泌应急激素促使采取人体产生心跳加快、呼吸急速供氧,全身肌肉紧张,注意力高度集中等措施保护自身。但如果过分地过度反应,就会昏厥,或其他严重过敏现象发生。

任何突发事件的处理都是快速反应,将以往的救急程序加速、强化、效率优先。产生了因应急措施引起的严重不良效果那就是“过敏”了

但是如媒体曾报道某地发生煤矿事故,当地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其中就是本区域所有煤矿停业整顿三天。其后不久附近煤矿又出事故。这里“应急预案”就存在“过敏”现象:一是本区域所有的煤矿能停吗?如果停了,就相当于将本地的发电厂给停了,附近几个城市要断水停电的,做得到吗?;第二本区域所有的煤矿停了,不管合法、非法的矿厂都停。那本区域的偷偷剩下的几个煤矿老板和区域附近的煤矿老板可高兴了,但他们煤矿的工作负额就加重了,出事的几率更加大了。这是应急预案所要的结果?。

同样地如“应急预案中对“非典”疑似病人如采取一律不得入本区域应急方法,那这些人只好跟随铁路火车沿途扩散了,这也是“过敏”现象之一。还好现在制定了有关法律不会出现这种“非典“现象。但其他事件呢,不可能每件应急事件都进行立法保护吧。

应急预案本意是某处发生了突发状况,能迅速控制及处理,将损失控制在最小。更主要的是其他处在同类情况的,不会发生同样的突发事件,不会出现“到处开花”.。人们对社会要有安全感。如发生了“地铁某处爆炸”,各部门迅速救援,但同时老百姓在其他方还安全吗?

 于是“齐二药”刚处理好,

 “欣弗”事件又英名神武地处理好了

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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