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的两会正式开始,在网上看到范子军先生的一篇文章《医改如果成功了是全国人民的悲剧?》。范先生此文主要是针对作为药企老板的政协委员宗立成在会议上的观点提出批评。细读之后,又在网上找来与宗委员此发言有关的报道读了,感觉对范先生此文有诸多观点不能苟同,遂成此文,算是与范先生商榷,也再次说说自己对新医改的想法。
首先,范先生在文中说到“医院赚了钱是否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秤”。我觉得范先生这个判断是有问题的。我也注意到,宗立成委员也说了这句话:“医院赚了钱,引进更先进的医疗设备,还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它赚了钱还是要用于社会。”我也觉得这个说法不妥。在我的记忆中,好像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医院赚了钱是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这个话,更多地应该用在政府身上,特别是用在政府的税收方面。医院赚的钱,在按国家规定合理地上缴各种税款外,完全可以用来维持医院的正常运转,用于其他一切可以不断提高医院诊治水平的事情上,比如引进大型医疗设备,委派医生到更高水平的医院甚至国外医疗机构进修学习,当然,还有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就是用来不断提高医院员工的收入。这无可非议。当然,如果医院完全是政府财政支持另当别论。问题是现在即使真正的公立医院,也“产业化”了,政府投入很少,有的,根本没有政府投入。现在的现状是,一方面政府投入少,将医疗市场化,一方面,社会及舆论又要求医院承担公益责任。实话说,这有点不讲道理。好比商人经商,你不能一方面让人家在市场中自谋生存,另一方面又要人家来承担起社会公益的责任。当然从道德层面上讲,商人完全可以这样做。但前提是自愿,而不是强迫。范先生可能会说,医生们现在拿回扣很多,红包很多,他们的收入很高。但我觉得,这个问题不能与“医院赚钱”这个问题放在一起谈论。医院赚钱,是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自己员工的劳动合理的收入,而回扣红包等这些并不是合理收入,也不合法。至于产生这个现实的原因,责不在医院,不在医生,是政府的各项政策及相关管理部门长期的管理混乱甚至不作为导致的。治病治本,如果到现在还在回扣红包这样的事情上来把“炮火”集中在医院和医生这样的个体身上,是不理性的。就像官员的腐败,行贿受贿,如果不从制度上法律上来“动真格的”,只像现在这样“抓住谁算谁”地来治理腐败,是很不负责任的,也是根本无效的。作为个体的人,我们必须承认“人性”这个东西,即承认人性里的善,也必须面对人性里的恶。不敢面对人性而只讲“觉悟”,谈什么“先进性”,纯属掩耳盗铃,或者是别有用心。
“正是基于眼下医药不分存在的诸多弊端,导致群众看病贵、看病难”。我不同意范先生这个观点。导致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真正原因不是“医药不分”,至少,不全是“医药不分”。在计划经济时代,也是“医药不分”的,为什么那时候没有现在的这种“看病贵,看病难”呢?或者说,为什么没有现在这么突出呢?这是我们应该好好思考的问题。而不是一味地跟着一些“御用专家”们“配合形势”。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呢?很多。我只说我想到的一点或几点。比如,医药市场的混乱,像药品品种规格的混乱,同种药品不同规格大量盲目上市,药厂盲目上马,等等吧。生产了这么多的药,全国上马了这么多的药厂,怎么办?药得卖出去,药厂得活下去,所以,在没有严格的行业规范和法律制度的情况下(严格说,规范是有的,法律是有的,关键是规范和法律的执行极其不力。法律只针对弱者,而对那些相互纠结在一起的“相关部门”,他们之间有永远扯不断的利益关系,永远可以站在法律之外,永远可以为了集团或个人利益放弃规范)各种不正常的营销手段的出现就不奇怪了。所以你给医生十块回扣,我就给十五,他就给二十。在有限的资源里,谁都想把对手挤出去,自己活下来。而这样做的后果,就是药价虚高得离谱,离谱得超出了不了解内幕者的想象。而所有这一切的产生,怪谁呢?药厂的上马是有“严格的准入制度”的,药品的生产也是有“严格的生产规范和准入制度”的。可是,目前中国药品市场的混乱,药价这种离谱的虚高,却完全是因为这些“规范和制度”的执行不力,或者根本不执行。这是谁的责任?是医院吗?医生吗?当然是那些政府的“相关部门”。
范先生说医药不分是产生看病贵看病难的原因,所以赞成“医药分家”。而宗委员不赞成“一刀切地医药分家”,更建议在药品的各个环节上想办法,我的理解是规范这些环节。当然报道中没有提及宗委员是不是这个意思,因为那个报道本来就是断章取义的。但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真的切断这个“以药养医”的方式,彻底医药分家,百姓看病就会容易起来?就会便宜起来?我以我二十多年医院工作的经验,可以负责任地说,这只是一个谎言,一个美丽的谎言。所以,我赞成宗立成委员的话:“一刀切医药彻底分开是错误的。”或许我与宗委员的出发点不一样,推理过程不一样。但结论是一样的。我不知道宗委员是一个怎样的推理过程,是否完全站在了他作为一个药企老板的位置上来谈论。但我的过程是这样的:按新医改的思路,切断以药养医的局面,而不降低医生的收入——当然是指合理收入,而不是红包回扣。那么这个事情怎么才能做得到呢?一是提高一些诊疗费用,一是增加药事服务费,一是政府补贴。前两项我不用说了,这两项怎么看也不是在降低百姓的看病费用。而后一项,政府的财政投入能做得到吗?我怀疑。全国有多少家公立医院?这些医院有多少员工?要维持这些医院的正常运转和提高,还有员工的收入需要多少钱?我相信政府的那些“专家”们应该是算过这笔帐的,如果没算过,那就是失职,就是胡说。如果按政府曾经说过的多少年投入8000亿来算,稍稍动动脑筋就会明白,那真的是杯水车薪,根本无济于事的。这样的诺言跟谎言没有差别。那么,医生们还得想办法“创收”,医院也得想办法“创收”。而医院的公益性能发挥到什么程度是不难设想的。我的一位在新西兰的朋友曾跟我聊起过那里的“公益性”:他现在开个人诊所,但政府规定,只要是政府规定的病种,不论患者来到哪个医院,都可以免费治疗,包括朋友这样的个体诊所。而医院(诊所)只要如实地把给病人诊断治疗的费用记帐,政府会定期给这些医院(诊所)结算。所以,人家自然不会存在像我们这里这么严重的“看病贵,看病难”这样的问题了,主要的,人家真的保证了医疗的公益性。那可是资本主义的国家和政府。
我一直坚持,如果不从根本上治理混乱的药品生产和流通问题,上面我谈到的那些不正常的营销手段仍然会大行其道,而最终买单的,只能是患者。据我的观察,我只举一个例子:这些年国家为了降低百姓的看病费用,也真的动过不少脑子,也有行动,比如多次降低药价。而现实是,降低了药价,百姓看病的费用却是越来越高了。为什么?降低了价格的品种,药厂就不生产了,不“做临床”了,就“死”了。而他们掉转身,申请新的品种的批准文号,而这些所谓的“新品种”,其实就是原先的品种,换个规格,换个商品名称,而生产的设备厂房之类的根本不用换,重新上市。而这个重新上市的“新品种”,却比原来的品种价格更高得离谱了。药价怎么虚高上去的?这就是一条很直观的路径。而医生当然愿意开这种价格更高的药品,因为同样按“10%”或更多提成,药价越高,医生得到的回扣越多啊。所以,在中国的医药市场上,“你方唱罢我登场”,说“每天都走马灯似地有新药出现在医院里”,是绝对不夸张的。那些利用两会的大好时机,代表百姓们参政议政的各委员们,能不能问问:是谁允许并批准这些药厂这些药品的?还不是政府的“相关部门”吗?委员们能不能像宗委员这样,不要急着为这些“方案”之类的投赞成票,不要急着说“好好好”。我不是说一定要否定这些“方案”,至少,想想这样的方案有什么不足总可以吧?
从新医改方案刚“透露”出来的时候,我就在想,可是想也想不明白:这个医改怎么就能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呢?所以,现在宗委员的那句“医改是教条主义!医改如果成功了,是全国人民的悲剧”的话,如果把“成功”换成“实施”两个字,我是基本赞同的。
附:范子军先生文章:《医改如果成功了是全国人民的悲剧?》
民众期待已久却始终难产的医改,让身为药企老板的全国政协委员宗立成说得一文不值,甚至是“全国人民的悲剧”,当然回应他的也是无数板砖。何以如此,就因为宗委员只顾替自己说话,而不顾公众感受。维护自己的利益没有错,心直口快也可嘉,但不能违背常理、常识,而且还得有高于普通民众的“觉悟”和“胸怀”。
在当前的医疗体制下,医院赚了钱是否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秤,至于以药养医,到底养肥了谁,真正受益的是否老百姓,也是有目共睹的,正是基于眼下医药不分存在的诸多弊端,导致群众看病贵、看病难,也才有了新医改的强烈呼声和医药分开的立法动议,而仅仅站在自我利益的角度而非社会全局的高度,做出“太荒唐”的评判,显然让人觉得有些荒唐。
近几年来,两会民主氛围越来越浓,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们大胆直言、畅所欲言、秉公建言,其中不乏观念的碰撞、交锋,表现出敢于代言、直面拍砖的勇气,这是非常可喜的。但是,有些代表、委员们的议案、提案与民意之间落差过大,常常遭到坊间、网络舆论的质疑甚至炮轰,也值得大家认真反思。这其中有的是因为观念、认同的差异,也不乏利益关系的博弈。
某些委员、代表片面地站在自己的企业、行业的利益、立场说话,而忽视了自己特殊的“身份”和广大老百姓的利益诉求。毕竟,委员、代表是基层群众层层推荐、选举出来,直接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协商和制定,要做到不负众望,不辱使命,就得避免提案、议案与民意落差悬殊的尴尬,超越“小我”,追求“大我”境界。概言之,就是要有“三心二意”:
所谓“三心”,一是要热心。热心履行代表、委员的神圣职责,集聚民众的诉求,加上自己的理性思考,客观、全面、真实地把民意带到两会;二是公心。作为由基层民众公推出来的参政议政、共商国是的精英,肩负着替国计民生而忧的重任,心中就不能只装着一己私利或者小群体的利益,而要胸怀天下,做社会公众的代言人;三是良心。秉持应有的道德良心和社会责任,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讲真话,说实话,提交有价值、负责任的议案。
所谓“二意”,首先就是要体察民意,不仅要了解、反映自己及所代表群体的利益诉求,而且要着眼全局,了解整个社会的民生状态和民众意愿,只有这样才能不偏心、不偏信、不偏言,为两会提出真正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和议案;其二,多出好主意,要开动脑筋,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时代自豪感,善思善辨,努力做称职的委员和代表,而不是凑凑人数、举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