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友人论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书
胡晓明 发表于 - 2010-11-30 1:11:00

炼红如晤:

我真是有眼不识泰山北斗了。梁先生九十二岁高龄,居然还能讲这个讲座,而且看范先生的文章,他一讲再讲,抓问题也抓得这么准。我那点常识的推理,简直是可笑了。谢谢你让我又更真实接近一点前辈大师。我补读了这篇过去从未读过的文字,梁先生真是豪杰之士。字里行间,精气神都那么足,五十年不改的初心,不能不令人为之感动。

然而我也因此细读,而有一点新的体会,不妨也说给你听听,如何?先生讲中国文化的礼,讲以对方为重,都讲得很好。但是他们那一辈老人,毕竟不是很懂西方文化,有的地方说得很有道理(譬如“物支配人”的社会),有的地方就不一定了。比如说美国自由平等,就一定是个人中心,自我本位,是尊重别人的反面,这样说,对么?我就拿我的体会来说,我在美国的三个月,天天从哈佛图书馆回到家里,都要碰到的事情,每到一个路口,一旦有车,必定让你先行,无论黑人白人,无论男女老幼。这是什么道理呢?一般人都说,这是西方人比较“以人为本”。其实,他们的交通规则里,有一个“路权”的观念是我们没有的。路权,就是眼前这条路,人人有权。而且这个权利是平等的。怎样体现这个平等呢?他们不是空喊口号,而且基于平等的理念,设计一个补偿的制度,即凡是交通工具优势的,就应该补偿交通工具弱势的,如大车补偿小车、小车补偿摩托车,如此类推。补偿,就体现为“让先”。所以,很多情况下,哪怕是,我比汽车慢了一拍到路口,他本来可以踩一脚油门,一下子就过去,但是不,他停下来,在车窗里摆摆手,让我先行。我一开始也是以为他们比较尊重人,后来了解到这个路权,以及补偿的制度设计,对他们的平等观,以及这种观念是如何透过办法,化而为具体的操作,落实到生活中,不禁大为感叹!我们有很多好的观念,但可惜我们没有想一些办法,让它进入活生生的生活中。这个例子表明,美国的平等,真的不是不尊重对方,只是尊重得不一样,他似有更好的办法。所以我想,中国的礼让与仁,不是不好,而且更要配合“权利平等”的观念,以及“补偿”这样的制度安排,才能更好重建一个现代公民社会的秩序。我这样说,也许有心粗气浮,唐突前辈的地方,但确实是经过我的真实生活的真实体会,也是我对文化问题一直如此的在心在意,梁先生有知,该不会责怪我吧?有的问题,还要你的批评,以及我自己更多的深入思考。暂写此。晓明

注: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是与他二十七岁时写的专著同名的一篇讲辞,1985年讲于中国文化书院。然而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出版的《梁漱溟全集》,竟未收入这篇重要的讲辞。广西师大出版的梁的年谱,也未有记载。一开始我竟不敢相信梁先生那么高龄还有如此重要的讲座。直到炼红找到并传给我电子版的讲演,我才相信。这是缘起。

发表评论:
载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