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江西宜黄一家三口的自焚惨剧发生后,地方政府声称拆迁户是“故伎重演”,这四个字让人想起四川唐福珍死后官方责她“暴力抗法”。两起自焚,到底谁暴力,到底谁故伎,地方政府的说辞让人不齿。看来,地球上的房子果然不一样,有的地方“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然而,“十里不同天,百里不同俗”(乡谚),这里房子流行的是“风不能进, 雨不能进,权力可以进”;而且长驱直入。你看这次,副县长带着一百多人闯入民居,有警察,有城管,有挖掘机,有消防车,整个一强制拆迁的架势。可是等到出事了,却说上门不是拆迁,而是“进行政策法规宣传”。不知道恐吓算不算宣传,这是现场手机录音里留下的话:“你们今天不拆,明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这就是政府语言!最后居然反污自焚者“以浇灌汽油等极端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威吓,不慎误烧伤自己”,隐含的下文莫非是“咎由自取”?自焚惨案不到一年又上演,国务院禁止强拆的“紧急通知”,看来在宜黄就是一张废纸。报道结尾最后一句话于我心有戚戚焉,邻居说: “拆完钟家,下一个就该轮到我了”。是的,在权力面前,我们每个人都是无助者!
二
邳州市教育局禁止教师上网乱说话的做法其实很愚蠢。以红头文件和言论自由对抗,是自己把自己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与告知我该消息的一位编辑聊起这话题,我的第一反应是权力怎么这么蠢。不过很快释然,世上有利令智昏,就会有“权令智昏”,道理一样。大凡握有权力的人,便认为自己握有一切,甚至认为自己有权让人讲话或不让人讲话,这不是昏聩是什么。以威胁性的语言令教师讲话要“讲政治,讲大局”,更文不对题。政治与大局俱与权力有关,和一个普通教师有何干系。除非只要批评一下你就是有碍政治与大局;果如此,以这样的大词来恫吓教师,也太小样。无论是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还是文件中的语词,都让人感到这样的教育局根本就不配从事教育这行当。它甚至不知道,现代社会“乱讲话”从来就不违法(这里并不否定言责自负),而以各种名头禁止“乱讲话”则肯定违法。至于违什么法,估计它也未必知道。真是权力加法盲,想不愚蠢都难。另一愚蠢表现为它在文件中自己的披露:“个别教师为了一己私利利用网络发帖跟帖散布不实言论,不到一年时间已有3人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这句话让我毛骨悚然,仅仅是“不实言论”就可以拘人?这块让人“道路以目”的地方还有没有法治,该文件自己已经作了坦白。我倒希望有好事记者能就此一探究竟,这里肯定有“戏”。
三
北京这家叫做“安元鼎”的保安公司,冒充“特警”在京城实施抓捕任务,抓捕的对象是那些来自全国各地的上访者。这个问题的性质已经很明显,如果一个人冒充警察都是罪,那么,这个公司冒充特警则罪加一等。如此公然触犯刑法的行为,却能在京都横行无忌而至今。说不敢相信,它却是现实存在,这真是当代版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这家保安公司的所有行为都涉嫌违法,无论抓捕、关押,还是与各地政府交接,然后从中获利。它的行为是典型的黑社会行为,不同只在于一般黑社会是地下的,而它和它的一切都是公开的。这样一个黑社会不但公开存在,而且还有良好的业务,这是因为它有上访者背后的地方政府为其支撑。需要产生市场,该公司正是看准地方政府截访需要,才投其所好地成立了这样牟利的黑公司。地方政府和它的关系可以简化为人货市场上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我们经常说地方权力黑社会化,这就是显例。即便自己不黑,但一旦与黑社会沆瀣一气,也就无法撇清关系。我们既不能容忍黑社会性质的保安公司,更难以容忍与之利益相关的各地政府。问题在于,这样的黑公司好办,可以依法取缔,甚至治罪;只是我们拿那些同样罪化了的地方权力怎么办?
四
政治学上有个词叫“极权主义”,指的是政府权力向社会所有领域渗透,以致没有社会自为的空间。清华某课题组在《走向社会重建之路》的报告中将此词称为“总体性权力”,因此它又叫“全权主义”。一个社会的正常状态是小政府大社会,亦即社会有很多方面无需政府管,政府也不能管。如果说文革和文革前是一个极权时代,改革就是由极权向小政府大社会转型。但,现在反而出现了逆转,政府又有越来越大的趋势。前两天路过本市一市民广场,那里播放的音乐大得扰民。近前一看,原来是民俗歌舞类的表演。正待转身,却发现一条大横幅,内容较长,有些记不得了,但这样的字样肯定是有的:实施文化惠民,让民众如何如何。我当时即沉思,该内容的主语是谁,不言而喻,是政府。这样的民间娱乐,还要政府组织,还打着惠民旗号。民间自己完全可以做得到啊。转而一想,如果民间自己举行,它给不给你办还是一个问题。网上看到一个网友发帖,某城市一小区自发举行一个小区居民的啤酒节,却被警方制止,因为没有事先申请。假如我们还不懂什么叫全权主义,这个例子就是。全权主义的特征是,政府可以把社会的一切管控在手。相反,和极权性的大政府相比,小政府就不是用来控制社会的,而是为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