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气连读三本Peter Gethers写诺顿猫的书,决定一定要倒腾成中文让同学们enjoy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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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ter Gethers和他的猫,Norton(诺顿)
The Cat Who Went To Paris -- Foreword(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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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星期前,我首次立下遗嘱。这事让36岁的我感到些微郁闷、中年危机、以及有些多愁善感。为了找人分担一些这感伤,我对老妈提起我--自认为很慷慨地--把我在纽约的公寓留给了我兄弟Eric一岁的儿子,Morgan。老妈并没有像所期望的那样焕发亲切而倍感骄傲的神情,反而像看一个精神错乱的人那样看着我。
“你会那样做么?!”她问。
我没理解她睁大眼睛的迷惑,特别是因为在人类成就的天平上,老妈把她小孙子排在圣雄甘地、杰佛逊总统、和著名运动员Bo Jackson当中的某个位置。
“为啥不?”我有点不解地说。“我是说--”
“你是说Morgan?”她打断道。
“是啊,还能有别人吗?”
“我以为你说Norton,”亲爱的老妈跟我说。
“我的猫?你认为我把公寓留给我的猫?”
“呃,”她在这特别的智慧瞬间耸了下肩膀说,“跟诺顿在一起,你永远都不知道什么会发生。”
The Cat Who Went To Paris -- 第1章 这只猫去巴黎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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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写一只特别的猫。然而,关于任何猫的特别之事只不过是猫主人自己的感觉。养一只猫,尤其从小奶猫时养起,很像是养一个小孩子。给他吃,尽自己最好的能力教育他,好像他能听懂你一样跟他说话 -- 然后,作为交换,你希望他爱你。他的独立性可以让你光火。就像对孩子那样,你会有保护他不受到伤害的超强愿望。他柔弱娇小,抱着他是很奇妙的感觉 -- 当他让你抱的时候。他也会像小孩似的经常呕吐。
就像孩子,猫咪存在于一个跟我们隔绝的并且可能更高的层面,至少部分地由他们跟父母的关系来定义。尽管他们能做各种惊人的事(比如躲进你可以想象的最小的房间,不管有多迟你要带他们去随便什么地方,他们绝不让你找到),他们都写不来自己的自传。那是留给人类做的事。所以,这是,也必须是,一本关于人的书,因此是关于情感关系的书,以及所有其他猫咪本不该介入但他们却无法自制的事情。
我卷入一只猫咪的事绝对是一个意外。事实上,我是连踢带哭喊地被拽了进去。
作为例子,七年多前,有人让我说出我认为真实暴露自我、深深发自肺腑、并且绝对不可改变的10件事。这是当时我正约会的女人,我认为她之所以让我列这些,是因为她认为我这人没有太多的感情和激情。我还认为,她快历经了太多年纽约曼哈顿上东城疗法,在这些疗法里充斥着太多的这种清单。事实上我有足够多的情感和激情,我只是对她不够多。人们在情感关系中经常掉入这个陷阱。他们似乎认为,如果一个人没有做别人期望他做的事,那么这人一定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我想,这样生活,跟不得不考虑这些期望或者自己本身或者这个世界或者生活有问题相比,可能来得容易些。
最后,超过我更好的才能,我竟然列出了我认为是真实自我的这个清单。这是人们在情感关系中掉入的另一个陷阱(而猫咪从来不会陷入):我们做一些蠢事只是为了让自己不孤独。
不管怎样,以下就是这个清单:
1. 我决不会投共和党的票。
2. 爱通常承受不了严加盘查。。。
3. 。。。除了棒球。我酷爱棒球 - 看比赛,在收音机里听球赛,谈论比赛,看得分。我是个棒球迷。
4. 生命基本上是一件悲哀的事,有着更悲哀的结局,所以在人生路程中任何可以有快乐瞬间的事都是好的,尤其是如果这事非常好玩。
5. 我不喜欢成为任何事的一部分 - 宗教,惯例的垒球赛,公司,政府,你可以继续举例。一旦someone变成something,我就开始认为他或者她失去自我了。
6. 友谊需要努力去获得。因为友谊太重要了,因而不能浪费在不需要、不相互给予、或不值得的人身上。据我所知,人们不一定有那么多内在价值,但朋友之间一定有。
7. 野蛮的行为不需要有太多原因。
8. 另一方面,在每个星期的任何一天,我会更愿意享受娱乐和聪明而不是文雅谨慎。
9. 我不在乎任何人说:我认为梅丽尔斯特里普是个邋遢的演员。
10. 我讨厌猫。
过去几年中,这些不可撤消的条款中的一些依然坚不可摧。有些在某种程度上有所更改,有些在无可分辨的边缘游荡。现在看来,以上提及的条款中有一条居然会在我脑中闪现,简直是荒谬可笑的;从我嘴里说出来或者白纸黑字写下来就更是滑稽。
第1、3、6、7条绝对没有改变。
第4条基本正确,尽管我对“anything”这个词不是那么确定了。
第8和第9条稍稍有点微妙。第8条现在越来越多地取决于我的情绪以及我的一天过得有多坏。梅丽尔斯特里普的澳洲口音的确令人惊讶。
第5条有点变化。我找到了我愿意加入的事情。
第2条跟第5条有明显关联,随着本书展开会变得越来越清晰,而且足以令人惊讶的是,这两条的改变是因为第10条。
啊,对,第10条。。。
好,现在我们面对这年轻时的愚蠢行为,在无知的情形下所作的令思想畏缩不前的陈述。。。
当然,我现在有一只猫。诺顿。
我以对动物或者人很少有的态度来对待这只猫。
如果当我的一天结束时他在床的正中央睡着了,我就在席梦思的一只角上蜷缩着睡,愉快地勇敢面对僵直的头颈和背痛,以使他不受到打扰。
我带着诺顿去我去的任何地方。他在佛蒙特滑过雪,去圣地亚哥参加一个作家讨论会,去过阿姆斯特丹最好的餐馆,时常在纽约和巴黎之间飞来飞去。当我助手打电话给巴黎最好旅店之一,Tremoille,为Gethers先生预订时,前台的人会问:“Avec son chat?”(你的猫来吗?)
Sag Harbor的地理位置,右下角长条形的陆地是长岛,Sag Harbor就在长岛的尖端上。
我在Sag Harbor买了一栋宅子,这个港口是现实生活中的Bedford Falls镇(1946年的老电影《It’s a Wonderful Life》中描述的小镇),在长岛的尖端,尽管这桩买卖有其他种种原因,秘密的和压倒一切的原因却是因为我的猫喜欢在院子里奔跑。
有个女朋友跟我吹了的原因是她认为我爱诺顿更胜于爱她(的确是这样)。而且,有一次我没跟另一个女朋友去美国我最喜欢的度假区度假是因为他们不接受这小小的、非常表现良好的猫科动物。
我为他担忧,我像白痴似的谈论他(并对他说话,我必须承认这点),如果他不睡在我伸手可及的枕边 – 每周大概有那么一次 – 那我就会睡不好。我有时竟会担心我做了什么冒犯他的事。
公开承认这一点非常有难度,我有时让他从我的勺里吃东西,通常是冰淇淋或酸奶。巧克力味是他的最爱,看着他决定舔干净那东西时非常有意思。
然而,这绝不是一条单向街道。他为我做各种作为一只猫来说非常奇妙的事情。
他跟我一起散步,不系链子。在一个没有其他猫打扰他的沙滩,他可以走2英里(1英里 = 1.6公里),跟在我后面10英尺或者在我前面3英尺。他在有车流情况下的记录是三个街口,常常在周日清晨当我去Sag Harbor的Sean’s Murray Hill市场时。
诺顿会在任何地方等着我,不管我把他丢在哪里。如果我在一个旅馆,我可以让他在外面游泳池边或者花园里溜达,让他整天或整夜在那里玩。当我去找他时,哪里都寻他不见,但只要我叫他或者吹声口哨,他会只喵一声,然后从他躲藏的地方跳出来,向我狂奔而来。我确实相信可以把他扔在一个非洲丛林,让他留在那里一年,等我再出现时,只要我能找到最后看到他的那矮树丛,他就会在那里等着我。
他喜欢打闹。他最喜欢的游戏是突然袭击我在床单下逗他玩的手,跟它角力,试图吃掉它 – 不过他从不会抓咬他认为是我身体的任何部分。如果有时他打闹得昏了头,在我的手从被单下出来时,他的爪子意外地没能及时收进去,他会在我叫喊声中僵住,把脚爪蒙住眼睛,惭愧地把鼻子埋在枕头下,直到我拍拍他的头,向他保证我没事。
我洗澡时他坐在浴缸边沿上。
如果我有时没在意把诺顿关在了房门的另一面,他会像疯了一样高声吵闹并喵,直到我打开房门。他不喜欢被留在任何我所在空间的外面。
他信赖我。
当我悲伤时,他是个很好的安慰,让我快乐。
他见证了我经历的伤心、疾病、和死亡。
如果你还没明白的话,直说了吧,我爱我的猫。
他居然迫使我改变了我不可改变的自我觉悟的列单。
他以这种方式改变了我的生活。
当一个小小的灰色的动物为你做了这样小小的事,你怎么能够在他疲倦时不让他睡在床的中央呢?